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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修订紧锣密鼓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03 | 68 次浏览 | 分享到:


  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昨日透露,《电力法》的修订和《电力监管条例》的起草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 

  他表示,今年电监会选择华东和东北进行区域电力市场试点,2004年和2005年再按条件依次启动其他区域电力市场。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等六6大区域电力市场。 

  又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近日颁发了《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等文件,以规范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区域电力市场试点的顺利进行。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步骤,明确了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十五”期间的主要任务。《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明确了电力市场中的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具体规定了电力市场交易类型及其交易原则,对电网经营企业提供输电服务提出了原则要求。《电力市场监管办法》明确了电力监管机构应遵循依法、独立、公正、透明的原则,规定了监管对象及监管内容、市场运营规则的管理权限、电力市场的准入与退出条件及其注册程序。《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支持系统总体性能和功能要求,以及各子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