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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同意福建宁德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03 | 5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初,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复函福建省发改委、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同意福建宁德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函中说,根据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福建宁德核电一期工程为“十一五”期间开工备选项目。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同意福建宁德核电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各项前期论证工作,并取得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福建宁德核电一期工程厂址初步选在福建省宁德地区福鼎市(县级)秦屿镇备湾村,建设规模为2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具体技术和国产化方案要按照国家核电自主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实施。本工程以50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需要取得国家电网公司的同意意见。本工程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参股合资成立的宁德核电有限公司负责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未核准前,只能开展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不能正式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