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大规模开发我省中小水电市场,云南省有关部门在加大国家资金投入的同时,鼓励国内有诚信、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我省中小水电开发,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中小水电的开发市场。按照“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BOT、TOT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建设。
我省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创新中小水电投融资体制,放宽政策,放活资源开发,逐步建立以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水利电力有限公司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元化投融资新机制。
对参与市场竞争的中小水电,建立中小水电国有资本的“投入-退出-再投入”的机制,由原出资人代表继续投入中小水电开发滚动使用。通过清理历年省级投入中小水电的经营性存量资产,将经营性资金转为省级资本金,明确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人职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我省大力发展中小水电的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