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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解2.8分钱 电价逐步走向市场化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03 | 4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9日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介绍,各地区、各行业此次电价调整的标准有所差异。调价将统筹解决去年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同时将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的附加标准,并适当调整部分地区脱硫电价的加价标准。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对销售电价结构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加快了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同价步伐,并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适当调整了电压等级之间的差价。

  2.8分内容 电价有升有降

  此次调价的主要内容,就是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但对各地区、各行业用电价格水平的调整有一定差异。

  一是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陕西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电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2~1.5分;浙江等7个省(区、市)下调0.3~0.9分。二是统筹解决去年8月20日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三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弥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缺口。四是解决现有电厂烟气脱硫资金来源,并根据各地煤炭含硫率的不同,适当调整部分地区脱硫电价加价标准。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对销售电价结构做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一是在全国仅剩的内蒙古东部电网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全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增加到20个,其余省份也缩小了城乡各类用电价差,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二是三分之二的省份实现了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以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发展。三是适当调整了各电压等级差价,以更好地体现公平负担成本的原则。

  据悉,本次调整电价主要遵循四条原则:即“突出重点、促进环保、推进改革、关注民生”。“突出重点”,就是重点解决去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促进环保”,就是适当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厂脱硫资金来源问题。“推进改革”,就是按照电价改革的要求,同步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优化电价结构,继续推动城乡用电同价、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关注民生”,就是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在保持居民基本用电价格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逐步理顺居民用电与其他用电价格关系。

  2.8分信号 引导电力需求

  曹长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当前电价方面存在的矛盾较多。从电网方面看,去年8月20日国家将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由于当时通胀压力较大,且金融危机已经对经济发展造成冲击,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电网企业购电成本剧增。今年1~8月,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亏损16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238亿元。如不及时疏导电价,一方面可能影响电网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引导电力需求,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电。

  从发电方面看,火电企业执行标杆电价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目前各地区的标杆上网电价主要依据机组平均造价、煤价和煤耗等因素制定。由于近年来各地区燃煤机组造价、煤价和煤耗变化较大,而标杆上网电价未能及时调整,各地燃煤电厂经营情况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发电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中西部有些地区如山西、陕西、甘肃等发电企业普遍亏损。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投资的引导作用,需要对标杆电价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

  从节能减排角度看,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电事业发展迅猛。据统计,自2005年年底至2008年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增加了868万千瓦,增长了703%,其中,风电装机增长了695%,且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需适当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脱硫电价政策需进一步完善,2007年、2008年共有2亿多千瓦的燃煤机组加装脱硫设施,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导致脱硫加价资金需求越来越大,需要通过提高电价进行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