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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清泉河口袋公园景观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1-29 | 22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临沂市振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清泉河口袋公园景观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清泉河口袋公园景观工程范围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摊铺、安砌路沿石、园路、廊架、LOGO标志、挡土墙砌筑、苗木栽植、庭院灯等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124.93595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31128日至2023120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山东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C8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信用中国”无失信及等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的原件。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代理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东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账号:155343225;备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1128 083000 20231204 170000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C8

2.递交截止时间:20231208 1400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1208 1400

2.开标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C8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yygcg.com/)发布。

八、其他说明

须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搜索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进行报名,各供应商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临沂市振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融创大厦1101

采购人联系人:杨主任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C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捷诚招标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