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C-2023-102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院史陈列室、图书阅览室、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3899600.96
采购需求: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39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工程概况
长兴县人民法院院史陈列室、图书阅览室、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390万元,本项目共包含三个单体工程:其中法院院史陈列室,展厅面积210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一级,不改变原建筑防火分区;图书阅览室,面积910平方米,对原土建结构不作变动,只在内部功能分区上结合业主的使用要求进行合理的整体调整,不改变原建筑的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法治文化园总设计面积约3229平方米,其中绿化种植面积约2384平方米,其余铺装等面积约845平方米。本次设计包含。建设地点: 长兴县人民法院。
2、工程招标范围
长兴县人民法院院史陈列室、图书阅览室、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馅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室内装饰,水电二次改造,暖通二次改造,网络信息化安装,多媒体设备,园路铺装,景观廊桥,绿化种植,室外亮化,凉亭,雕塑造型字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及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施工)及设备家具购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拍卖大厅(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6月30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2)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法院
地 址:长兴县忻湖路9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振力大厦6楼601-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文娟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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