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防止反弹。
发改委要求,涉农价格和收费需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涉农收费单位公示。乡镇政府要在所在地设置公示栏或公示牌。收费单位要设立公示牌、公示栏或价目表。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尤其是要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民外出务工收费、水价、电价、医疗价格、电信收费、有线电视收费等进行重点公示。
此外,对国家给予农民的优惠政策,如减免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粮食保护价等,也要列入公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