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9日对外发布了电力建设项目公告,公布了国家已经批准开工建设和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电站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对电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告,是为了有利于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政府审批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
公告说,2003年国家共批准新开工的电站项目41项,总规模为3111万千瓦。到2003年底,国家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批准开工)的电站项目26项,总规模为1136.6万千瓦;已批准项目建议书(项目尚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电站项目92项,总规模为8391万千瓦。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发电设备制造企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电网企业,按国家规划电站项目安排有关工作,优先保证国家规划内项目的正常开展。
电力建设项目公告的具体内容将公布在发展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