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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电力重点排查十大类外力隐患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03 | 1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日前,在《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也是正值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高危阶段和高发期间,黑龙江电力公司决定利用2-3个月的电力设施外力隐患高发期限内,采取重点排查、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等措施,重点对十大类外力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春夏之际,道路改造、基建施工等进入高峰期。由于社会上部分施工单位无视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未采取安全措施,在架空线路、电缆埋设区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违章施工作业,给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危害,个别供电区域已经发生因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造成的电力设备跳闸、停运抢修事故。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黑龙江公司向系统所属13个供电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防止外力破坏事故的通知》,制定了《开展整治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十大类外力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据悉,本次活动重点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和电力线路通道内十大类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即:未经审批野蛮挖掘,造成电力线路和电缆供电中断事故的隐患;电力设施和线路保护区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和临时安全标志隐患;违章建筑、堆积垃圾和杂物,占用电力设施保护通道,垫高地面、擅自改变电力设施占地使用性质、占用电力设施空间的;挖沙、抽沙、取土侵害电力设施(杆塔)基础的;线路下方私建养鱼池的;开荒种地、栽种高科植物造成水土流失,对电力设施(杆塔)基础造成严重威胁和影响的;基建施工、吊车作业、超高车辆等对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构成外力隐患和威胁的;电力设施盗窃;高大树木种植对电力设施严重威胁的;“三线”(广播电视线、通讯线和电力线路)搭挂的。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黑龙江电力公司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向政府汇报,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坚决取缔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章施工作业。持续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品、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滥挖、滥采、滥建、违法施工作业等的危害性,使电力设施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思想意识,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舆论氛围。与此同时,组织保卫、安监、生产、送电等部门,加强对线路、电缆等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置危害电力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违章施工和其它破坏行为,对发现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现场,要安排专人监视看护,做到死看死守。发挥群众护线员的作用,健全完善群众护线组织,经常走访护线员,教育护线员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扩大群众护线的范围和广度。

  据悉,黑龙江电力公司对本次外力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注重跟踪问效和落实整改,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扩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为黑龙江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