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403052024031201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发证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建设单位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深铁熙府上盖CFGH地块园林景观工程
建设地址 赤湾停车场
建设规模 82656 合同价格 8395.9146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深圳市欧博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深圳市宏浩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深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胡志光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德君 总监理工程师 雷建国
合同工期 2023.10.30 ~ 2025.09.30
状态 正常
备注 质量监督注册号:无;安全监督注册号:无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