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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公开招标][监理]【高新区】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4-03-26 | 3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3-26

1.招标条件

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太仓市

2.2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2.3工程规模:施工造价约250万元

2.4工期:23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具体起始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3.1标段内容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监理

5.28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良好

良好

3.2招标范围

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监理,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养护期)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质量缺陷的记录审核等。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3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3.1标段内容表;

4.1.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4.3 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3.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3.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3.7投标人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参与项目投标的;

4.3.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25日至2024413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58.211.58.93: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413930前,930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413930,太仓高新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7.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7.1 入围方式:本工程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购方式。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合同主要条款

8.1本次招标浮动幅度值为-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招标控制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1-20%),招标控制价为5.28万元。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监理项目的施工结算审定价调整并重新计算最终监理服务收费。最终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以施工项目结算审计审定价为计费基数)*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浮动系数(1-20%*1-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8.2 监理费支付方式:1)工程竣工初验收合格后,付至经审核的合格工程量造价的监理费的 60%2)工程竣工初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经审核的合格工程量造价的监理费的80%3)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养护期满)且施工方递交竣工结算书,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8.3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结算金额可能不满签约合同价,对此监理人不得有异议或者向委托人提出任何索赔主张;本项目最终结算时如监理费结算价超出签约合同价的,则按签约合同价结算,对此监理人不得有异议或者向委托人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97

联系人:高文标

电话:

9.2招标代理: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兰德东亭大厦8809A

联系人:赵雪亚

联系电话:

10.其他说明

10.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太仓分中心网页发布的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

10.2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仓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58.211.58.93: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0.3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新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V7.1http://58.211.58.93:443/TPBidder)查看本项目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10.5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朱工,QQ:578897795,联系电话:18896522920

10.6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作无效标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其它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定标准按招投标相关法规执行。

10.6.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包含但不仅限于填报、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等);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

10.6.2投标资料中所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按原件尺寸复印或扫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出现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法正常分辨的,评委会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10.7投标资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有投标资料进行审核,并保留招标公告的解释权。

10.8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10.9 本项目如因中标人的监理人员无法备案(如果需要)等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0.10招标人对投标人监理人员的要求:

10.10.1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0.10.2本项目要求总监在太仓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须无在监项目;

10.10.3本项目允许总监在太仓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内有在监工程(不超过3个);本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的,投标时须提供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证明。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有(无)在监项目证明、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参加本工程投标证明。

10.10.4投标人中标后须配置驻场专监及监理员,配置人员资质、数量须符合工程规模(投标时不做要求)。

10.11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

10.12本公告发布日期:2024-3-25202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