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物价局宣布电价平均提高2.8分钱。部分天津市民恐慌而蜂拥购买。
分时电价、阶梯式电价、两部制电价浮出水面
眼下,全国24个省市区相继拉闸限电,电力供需形势之严峻前所未有。电价改革--作为既可激励电力投资,提高电力供给能力,又可以引导合理用电,抑制不合理电力需求的“调控杠杆”,已成为当前缓解供电紧张局面的现实选择。“分时电价”、“阶梯电价”、“两部制电价”等一系列电价改革模式相继浮现。中国电价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
“分时电价”悄然登场
“老公,晚上9点钟以后洗澡吧,省钱!”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江苏南京市采访时看到的一则宣传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公益广告。据了解,今夏南京市民洗澡、洗衣服都要等到21时之后。这是江苏省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改革后出现的新变化。
据测算,一台140升的电热水器,如每天在低谷时使用,一天能节省电费约0.70元,全年可节支250元。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新闻发言人殷琼告诉记者,她在家洗衣服也一定要等到21点以后。因为使用低谷电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省钱,也是对目前严重短缺的电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支持。
在江苏省电力调度中心大屏幕上,《经济参考报》记者目睹了6月26日至27日“江阴市用电曲线图”:从26日晚9时至27日凌晨5时,江阴用电负荷曲线在高位运行,最高值达到110.5万千瓦。 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张怀廉告诉记者,这个曲线图表明,江阴市的工业企业大多选择夜间开工,错峰用电。他说:“我们推出的工业企业分时电价政策在这里收到明显成效。”
江苏省电力公司提供的一份《峰谷分时电价表》显示:“大工业企业用电:1-10KV的,每千瓦时高峰时段 0.802元、平时段0.481元、低谷时段0.160元;220KV及以上的,每千瓦时高峰时段0.727元、平时段0.436元、低谷时段0.145元……” 从这张表上可以看出,今年江苏省工业企业用电峰谷电价比达到5∶1。
据了解,早在5年前,江苏省已开始悄悄探索“峰谷分时电价”改革,以缓解用电紧张局面。当时随着缺电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针对不同时段用电不均衡--白天电力严重短缺,夜间则出现“窝电”现象,江苏省从1999年10月1日起,开始对机械、冶金、化工、医药、建材、纺织六大行业中受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及电热锅炉用电的电度电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当时峰谷比例为3∶1。
今年以来,江苏省进一步加大了“分时电价”改革力度。一方面,针对企业用户实施的峰谷价差拉大到5∶1。另一方面,出台了“居民峰谷电价改革方案”,把居民用电分为高峰、低谷两个时段,8时至21时为峰时,21时至次日8时为谷时;电价由现行统一的每千瓦时0.52元调整为每千瓦时峰时0.55元、谷时0.30元;居民不承担换装的分时电能表成本费和施工费。
启动价格杠杆,是调节市场盈缺的最佳选择。“分时电价”作为应对当前缺电局面的市场化手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所接受。据了解,在上海、河北、云南等省市都已开始因地制宜地实施“分时电价政策”。
“阶梯式电价”艰难浮出
“电荒”最严重的浙江省,近日推出了“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凡一户一表居民月用电量低于30千瓦时的不加价,仍执行现行每千瓦时0.53元的普通电价;家庭月用电量在30至150千瓦时之间部分,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收0.03元;月用电量高于150千瓦时,在现有基础上加价0.1元/千瓦时。但对尚未使用一户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户,由于无法估算每一户的实际耗用电量,故采用普加的办法,即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对学校等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拟每千瓦时提高0.04元。
浙江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回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说,这份以“阶梯式累进加价”为内容的电价改革方案,是根据国家发改委6月11日做出调整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电价方案之后制订的。据了解,今年浙江缺电严峻形势前所未有,30%的电需要从外省购入,由于燃煤提价等因素,外购电涨幅明显,同时电网建设投资逐年加大,企业还本付息负担沉重。电价矛盾已经无法在现行的销售电价中予以解决。省电力公司希望通过适当提高用电价格,来有效地抑制消费,缓解电力紧张。
然而,让电力公司始料不及的是,6月底在杭州市召开的“居民用电价格听证会”上,这份“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遭到与会代表的猛烈抨击。17名代表中,有超过一半的代表提出被认为是与调整电价“毫无关联”的要求:调价可以,但先得对电力部门进行全面审计。
“看来许多人还没有认识到电力紧缺的严峻形势。”浙江省电力部门的一位同志对此评价说,一台家用空调,在夏天将温度调高1摄氏度就可减少电耗7%至8%,而全省就能减少25万千瓦以上的用电负荷,可以补上今年浙江省电力平均缺口的7%以上,但是这些数据还是没有充分引起居民们的重视。这位同志认为,“阶梯式电价”无疑可以进一步提高居民节约用电的意识,可是来自“居民用电价格听证会”的声音表明,“阶梯式电价”要成为现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两部制电价”谨慎破茧
以上所述,都是针对电网销售端的电价改革。而对于源自电厂的上网电价的改革则可能更加复杂和艰难。目前我国上网电价有几百种,而且都是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为鼓励集资办电厂,我国实行了以“还本付息电价”为主的电价政策,极大促进了国内外投资者对电厂的投资热情。但由于这种方式实质上等于国家承诺投资回报,导致许多电厂缺乏控制成本的动力,成为全国电价上升的主要原因。1998年“还本付息电价”被改革为“经营期电价”,即还贷期拉长为“经营期”--火电与水电分别为20年和30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电价上升。可这种以个别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式显然也不太合理。
在此背景下,颇受专家推崇的“两部制电价”谨慎浮出水面。所谓“两部制电价”,是指根据电厂的“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分别作价,以“容量电价”来反映固定成本的补偿,以“电量电价”反映变动成本的补偿。前者由政府根据平均成本来制定,后者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根据电力供求状况调整容量电价的系数:供大于求时,系数变小;供小于求时,系数增大,即缺电时多支付一些,反之则减少。政府以此保证电力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和投资信心。
东北电监局负责人韩水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介绍说,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已于6月1日批准了“两部制电价”模式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实施方案和运营规则。6月19日,东北电力市场两部制上网电价模拟运行开始启动。这项改革的出发点是要在保护电厂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全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
据了解,“两部制电价”改革的步履并不轻松。“容量”和“电量”两部分在电力市场交易中的份额多少决定了这项改革“市场化”含金量的大小。由政府决定的“容量电价”在一定程度上将引导电力长期投资,因此容量电价在电价结构中的比重成为电力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而由市场产生的电量电价则被认为是衡量此次电价体制改革力度大小的标志,如果比重太小,便会与以“改革政府行政审批制度”为目标的电价改革方向相去甚远。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根据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电价改革方案》,电价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确定:在稳步推进电力体制及电力市场改革的基础上,建立清晰的、分环节的电价体系和相应的电价形成机制。据此,国家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感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电价改革。电价改革决定着今后电力体制改革的实质进程。目前电价改革正按照‘小步走,不停步,坚决不走回头路’的方针一步一步地进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