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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化工创新实验楼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未名山护坡设计施工一体化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4-01-16 | 241 次浏览 | 分享到:

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石河子天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石河子大学化工创新实验楼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未名山护坡设计施工一体化”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春 (2024) HCSHZ002

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化工创新实验楼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未名山护坡设计施工一体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200000

最高限价: 2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期:6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能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投标人已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zy.xjbt.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类似工程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区外企业项目负责人为信息登记在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能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

5)具有良好的资信水平,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投标人。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4日至 2024117

地点:石河子市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

方式:线下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招标代理部领取谈判文件;领取文件时投标人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3份。(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

截止时间:202411811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411811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河子天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

联系人:张红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