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丰东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3}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雨水泵站、雨水弃流池、雨水削峰调蓄池、管理用房、变配电室及除臭间、烟囱景观亭以及厂区室外工程等,雨水泵站设计规模4m3/s,其中雨水进水管管径为DN1800,雨水弃流池有效容积750m3,雨水削峰调蓄池有效容积5100m3。2.1.2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东南三环片区2.1.3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白雪锋 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苏海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 00:00至2024-02-05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天元商务大厦408
邮编: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白雪锋
联系人:苏海龙、马小娜、邓昊伦、方丽娇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跃进路支行
账号: 158661592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7号院1号楼丽泽天地写字楼 电子邮件:weihy@shejis.com.cn